北檢擔心軍火商汪傳浦家族藉「以拖待變」方式,拖延沒收海外不法資產的法定5年期限,因此收到裁定書後,在第一時間就向高院提起抗告,繼續爭取其餘5300萬美金和孳息。(資料照,記者謝君臨攝)

2018-01-08 11:26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現已解散的特偵組針對涉拉法葉艦採購弊案的已故軍火商汪傳浦家族,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不法所得,台北地院去年7月裁定沒收汪家9億14萬餘美元(約273.6億元新台幣),歷經6個月的送達時間,檢方終於收到裁定書,認為北院裁准金額與聲請範圍有落差,已向高等法院提抗告,盼爭取北院駁回的5300萬美金和孳息。

汪傳浦家族包括汪傳浦、汪妻葉秀貞,子女汪家興、汪家勇、汪家明、汪君玲等人,其中汪傳浦已病逝英國倫敦博客來網路書店,妻與子女5人皆通緝多年未到案。

檢方聲請沒收汪傳浦海外資產共9億6975萬餘美元,法院裁准9億14萬餘美元。本金部分包含湯姆笙與汪傳浦的開泰公司簽立協議書後,匯入汪海外帳戶的回扣共5億1594萬餘美元,扣除海軍武獲室前上校郭力恆部分另案沒收2875萬美元後,剩餘的不法所得約4億8719萬餘美元;孳息部分則是流入瑞士、奧地利、盧森堡、列支敦士登、英屬澤西群島、英屬開曼群島等6國銀行帳戶共約4億1295萬美元。

至於流向美國、法國、新加坡、巴哈馬、中國等9國的5300萬美金孳息,北院認為,檢察官無法證明已產生孳息,缺乏估算基礎,因此駁回。

北檢、汪家對裁定結果均表示不服,博客來網路書局擬將提起抗告,但因拉法葉艦案卷資料屬國防機密,且因汪家人均滯留在海外,以致拖延裁定書送達時間,將近6個月才收到裁定書。

北檢擔心汪家人藉「以拖待變」方式,拖延沒收海外不法資產的法定5年期限,因此收到裁定書後,在第一時間就向高院提起抗告,繼續爭取其餘5300萬美金和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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